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高效發揮招標采購在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的作用,規范采購行為,加強人員培訓,降低采購成本,構建醫院采購交流的平臺,助力提升醫院的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徽省招標采購協會章程》有關規定,經二屆十五次會長辦公會議決定成立安徽省招標采購協會醫院采購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并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 專委會是協會領導下的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協會章程,認真執行協會賦予的職能與任務,在業務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三條 專委會應圍繞服務政府對醫院招采規范要求、提高醫院招標采購服務水平和加強醫院招標采購自律、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方面開展工作,助力醫院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專委會組織架構、任職資格及職責
第四條 專委會設執行主任5-15人,委員30-60人,其中執行主任由協會委派或由專委會提名,并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意見,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委員由執行主任提名并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意見,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專委會執行主任和委員人選產生后須報協會會長辦公會同意。
專委會主任由執行主任輪值擔任,輪值期1年,任期期滿交由下一任執行主任。每年最后一次工作會議時確定下一任執行主任。
專委會由執行主任組成執委會,負責專委會日常工作,專委會在協會秘書處下設辦公室作為專委會日常辦事機構。具體工作可由協會秘書處協助執行。
第五條 專委會成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所任職的單位是依法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二甲及以上醫療機構;
(二)所任職的單位是協會成員單位;
(三)對醫院采購工作有深入研究;
(四)擔任所任職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熟悉招標采購業務的部門負責人;
(五)身體健康、關心醫療招標采購行業發展,積極參加并支持協會工作;
第六條 專委會執行主任和委員的職責:
(一)執行主任在輪值期內,以專委會主任名義開展工作,職責如下:
(1)召集執委會會議,主持執委會及專委會工作;
(2)聽取執委會工作匯報,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議;
(3)研究制訂專委會活動計劃,承擔所召集活動的方案策劃、組織實施及經費預算編制;
(4)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執行主任非輪值期間,以專委會委員身份開展工作,專委會委員職責如下:
(1)積極參加執委會及專委會工作或活動;
(2)參加執委會日常工作,向執委會提出活動內容意見和建議;
(3)協助執行主任進行活動方案策劃、組織實施及經費預算編制;
(4)完成專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專委會成員加入程序:
(一)由協會秘書處推薦或會員單位自愿申請;
(二)經執委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并報協會會長辦公會批準通過,獲得專委會委員資格;
(三)由協會秘書處頒發專委會委員證書和牌匾。
第八條 專委會成員退出或資格的取消
(一)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或專委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提出調整建議的;
(二)一年之內無正當理由缺席專委會會議或活動累計達到一半以上的;
(三)因在招標投標、政府采購有關活動從事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四)利用專委會執行主任或委員身份,以建立或擴大個人及所在單位社會資源為目的,開展專委會活動,情節惡劣,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五)因工作崗位調整不再從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工作的;
(六)違反專委會工作紀律或協會相關規定的。
成員自動申請退出專委會的,經執委會同意后,報協會備案,并向專委會通報。
成員因違反本工作規程或協會相關規定而被取消其專委會成員資格的,需經執委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協會批準。
第三章 專委會經費保障
第九條 專委會工作經費來源為協會撥款、舉辦專業活動或社會活動的收入以及委員自籌等,由協會統一管理和安排,在會費中列支。
專委會經費的使用應本著計劃、合理、節約的原則,量入為出。專委會不得將取得的活動經費在委員中自行分配。所有經費的管理、使用、報銷等手續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現有的財務制度。
第四章 專委會工作職責
第十條 專委會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招標投標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發揮采購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作用,助力醫院高質量發展。
(二)圍繞醫院采購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討,真實反映行業呼聲和改革實踐中的問題,為政府決策、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學、客觀的依據。
(三)組織政策法規的學習與研討,提高采購人員理論研究水平和實踐應用能力。
(四)搭建平臺,交流省內外醫院采購管理工作經驗及先進做法,總結和分析現階段醫院采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探索解決問題途徑,推動醫院采購管理工作效率與質量的提高。
(五)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組織醫院招標采購工作評優創先活動。
(六)協助協會做好招標行業廉政和自律工作,倡導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業風氣。
第五章 專委會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 專委會圍繞相關醫療采購問題,通過研討會、座談會、業務交流、提出調研報告、政策和立法建議等多種形式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專委會會議活動采取定期會議和主題會議相結合方式。
(一)定期會議原則上每年應至少組織兩次工作會議或活動,研究、部署和落實專委會的各項工作,由執行主任輪流主持;
(二)經輪值主任或二名以上執行主任提議,獲得協會批準后,可以不定期組織召開主題會議,就具體事項研究交流。主題會議由提議單位自行協商確定其中一位執行主任進行主持,并視為輪值一次。
以上(一)(二)會議形式由協會秘書處負責提前通知相關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參加人員。
第十三條 專委會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或按協會要求的時間完成上年度工作報告和下年度工作計劃。下年度工作計劃經協會會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實施。
第十四條 專委會的活動信息和會議等內容應及時在協會網站公布,盡可能利用網絡媒體等形式宣傳專委會的工作成果。
第十五條 專委會擬與其他組織或機構開展合作、簽署協議,應事先向協會請示,請示的內容包括:合作對象、合作背景和目的、合作方式和內容、經費來源和使用等。請示經批準后,專委會方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應及時向協會上報工作總結。
第六章 專委會成員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專委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專委會各項活動;
(二)享有對專委會經費使用的知情權;
(三)對專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七條 專委會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積極參加專委會各項活動,每年參加一半以上專委會會議或活動;
(二)完成專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和有關工作;
(三)服從協會和專委會的統一管理和協調;
(四)不得損害協會和專委會聲譽。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工作規程經安徽省招標采購協會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并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工作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張秀平 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安徽醫院(安徽省兒童醫院) 輪值主任(1年期)
